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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行为要不得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22   点击量:16960   手机模式

 

偷窃行为要不得
 
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4周升旗礼上的讲话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本学年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校园偷窃案件,其牵涉面从宿舍到教室,从学生到老师,从偷手机到偷同学洗衣粉、牙膏等生活用品和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严重者还偷到处室、教室、级组办公室的电脑内存上去,有的偷窃金额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地步,给学生、家长、老师、学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中学生偷窃虽大多是小偷小摸,有的既构不成犯罪,也谈不上治安处罚,但其中反映的思想问题却是严重的。
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去实施的。而青少年偷窃行为是由错误的认识支配的。一些品德不良的中学生,他们认识特征的主要缺陷是自我中心突出,十分自私自利。虽然,家庭宠爱他们,给予他们优裕的物质生活,但是并不能满足他们贪婪的欲望,于是他们用偷窃的手段来满足自私的个人需要。在他们看来,“肮脏的手”实在太实惠,轻而易举地一伸手,得来的财物可以花,可能玩,既然得到的是甜头,那就何必去管他人的苦头呢?这些行窃少年恰恰忘记了一条真理:在一切使人格堕落的不道德的品质之中,贪婪是最可恨、最可耻的。正如《伊索寓言》说的: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青少年偷窃行为还常与不良的情绪、情感联系在一起。有的年轻朋友可能会想,把他人的财物窃为已有,难道不可耻?难道会心安理得么?我们说,如果有这样的自尊心和同情心,就根本不可能去偷窃。相反,行窃的青少年往往缺少正义感,他们乐意把自己的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或者是根本就想不到他人受到的损害,情绪情感的低级庸俗、不稳定和冲动性与他们的错误认识是一致的,对青少年偷窃起了助长作用。
青少年偷窃动机,较普遍的一种是物质动机,虚荣心理,这种人往往是见了东西就眼红,别人有自己无他们就觉得没面子,想弄零花钱,想去玩电子游戏,想要高档化妆品,想要MP3,想要手机,想在同伴中显示自己的所谓尊贵等等,他们就以最简易、直接的偷窃来达到目的。这里,往往是道德观念的堕落导致了自我控制能力的缺乏。
另外有的同学有爱吃零食、喜欢铺张、讲排场的坏习惯,当他的钱不够花的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就会伸出“肮脏的手”去偷窃,以满足自己的习惯需要。
中学生偷窃,其危害是巨大的。首先危害的是偷窃者本身。偷窃者偷窃得手后,如果未被发现,他们就会滋生侥幸心理,以致今朝得手,明朝上瘾,形成习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以致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须知轻微的偷窃行为与要受法律制裁的盗窃犯之间,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小偷小摸的人可以发展成为盗窃犯。现实生活中,许多盗窃犯在铁窗下忏悔时,往往回忆到少年时代做学生时的偷窃劣迹。如果没有偷窃劣迹的影响,或者已经改掉了偷窃行为,以后可能就不会沦为盗窃犯了,真是后悔莫及。同时,你在进行偷窃,到底是小偷小摸还是盗窃犯罪,最终是由危害结果的大小来决定的。“肮脏的手”想伸进他人的口袋偷些零用钱,可一下偷到了几万元的存折,这就够上盗窃罪的标准了。其次危害的是同学、老师和家长,偷窃使我们的同学、老师、家长缺乏安全感,严重的将搞得人心惶惶,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秩序。再次是影响学校的形象。堂堂湛江一中居然存在这种害群之马,会令社会上的人包括家长一定程度上怀疑我们一中人的品德修养,一定程度上失去对我们学校的信心。为了彻底清查校园偷盗行为,还我一中人的纯洁形象,学校德育处、保卫科、团委已联合布控,我们奉劝有偷窃行为的同学赶快收手,并且请各位同学勇于揭发身边的偷盗行为,誓将这种丑陋的行为赶出我们的菁菁校园。
过去,为了顾及到偷盗者的面子,我们查获了这类案件后往往采取不公开的处理方式,而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又往往给某些同学传递了错位的信息:以为我们查处不力,从而得寸进尺,为所欲为。现在,鉴于偷盗行为对我校造成的严重影响,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同学、老师、学校的财产安全,我们在此郑重声明:如果再发现有偷窃行为的学生,不论轻重,一律在全校大会上公开处理,高中生均给予饬令退学、初中生均给予转学处理,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同学们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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