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关于做好考试工作的说明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01 点击量:1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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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关于做好考试工作的说明
每位教师应尽自己的职责做好监考、巡考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一、监考员职责
1、监考员应提前25分钟到图书馆一楼保密室签领试卷,不能代领试卷,也不能代签名。教导处工作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位。
2、每场考试中,监考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试室,做好考前检查、清理学生资料的工作,要求考生将书包及物品统一放在试室外的走廊靠教室一侧,考生不准在桌面放任何资料,不准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涂改液、手机、电子记事本等进入试室,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和教育局规定使用的计算器等。
3、监考员应提前10分钟发卷,并在黑板上写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共××页。
4、监考员要认真监考,不能看书报、不能使用手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学校安排领导随时检查并及时公布违反规定的监考员名单。
5、监考员不能擅自离岗,个人事情应于考前解决,特殊情况须由机动监考员或巡考代替,教室不能没有监考员。
6、考试期间,监考员要密切注意学生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提醒警告,发现作弊现象坚决制止,并上报级组长,再由级组长报德育处、教导处,最后由两处共同做出违纪学生处理意见。
7、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要用足每科考试时间,不能提前交卷。
8、监考员应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填写好“考场记录表”。
9、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员应叫全体学生停笔,并监督每组的最后一位同学以最快的速度收卷。
10、监考员要注意清点试卷份数,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把试卷排列整齐,与填写好的“考场记录表”一起交到图书馆一楼的保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