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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和孩子做朋友 否则受害的还是孩子

作者:   摄影:   发布人:刘倩倩   来源:转载其他   发布日期:2018-09-04   点击量:14105   手机模式

“和孩子做朋友”是最近几十年流行甚广的一句话,一个家教理念,也被众多家长所认可。但是,我想提醒大家,对于更多的中国家长,慎做孩子的朋友,对于一些家长,甚至就不要这样想,这样做。

  原因有二,第一,如果脱离文化,没有条件地照搬或者理解这句话就完全错了;第二,不同孩子策略不同,部分孩子与家长并不适用。

  这句话之所以有市场,可能和我们的传统文化上,对孩子的态度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上,更强调父母与孩子,孩子与老师等社会角色的区别,对于父母长辈的尊重,服从,甚至绝对服从,无论对错。所谓“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然而,与西方系统的社会文化与观念相关,在与孩子的关系定位上,他们提倡“平等”,与孩子做朋友就成为一种理念之一。

  但我想提醒的是,无论平等,还是基于平等提出与孩子做朋友的西方先进教育理念,其隐含了大量的文化前提,和我们的文化不一样。首先,在西方,一般来说孩子只是父母的一部分,不是第一位,更不是全部。其次,基本的规矩与规则是默认的前提。和孩子做朋友,不是无条件的。

  但中国多数父母不同,孩子是全部,是第一。为了孩子,很多中国父母愿意无条件付出全部,比如我们经常说的砸锅卖铁都要让孩子如何如何。但西方多数父母绝不会砸锅卖铁,倾其所有,让孩子上一个与自己经济能力不匹配的学校,孩子也会自觉根据经济实力选择次一级但学费便宜的高校就读。

  同时,在独生子女大背景下,中国形成了“非常6+1”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孩子除学习之外过分迁就娇宠,基本的教养与规矩全面失守,熊孩子与脆弱的一代并存。在这个大背景下,家长更需要谨慎与孩子做朋友,更不能没有原则与前提地与孩子做朋友。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定位永远是社会关系之一,也是我们与社会其他成员关系的一部分。在这个关系中,父母有养护孩子的责任,有监护责任,更有教养的责任,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因此父母有权利与责任在养育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手段完成养育责任,包括惩戒。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与定位不可能是平等的,天然就有区别,甚至是高低,对于父母的绝对尊重,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天经地义的,不会因为父母所说的对错,就可以尊重或不尊重。这其实这也是社会关系的缩影与淬炼,比如对长者的尊重,对职位的尊重等等。

  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尤其是对孩子过度娇宠的背景下,不强调基本规则、规矩,不恰当或者没有原则地与孩子做朋友,动辄强调与孩子讲理,讲对错,久而久之,非常容易造成孩子习惯于以绝对对错论英雄,失了规矩,缺少了对长辈的尊重,对领导与职位的基本尊重,对执法者与法律法规的尊重,事事讲自以为是的道理,讲对错,否则就不听从,不尊重。

  当然,我并非强调对长辈等无条件地听从,我强调的是尊重,这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不听从,但必须无条件尊重,在一些特定场合下,尊重往往就是听从,即便错了。我们经常说对于老人,不必讲对错,哄着开心,就是这个道理。更何况,对于年轻甚至年幼的孩子,难以理解社会的复杂,只能讲显性的道理,错了却浑然不知。

  而且,我并不是完全反对与孩子做朋友,对于一些智者,与孩子做朋友本身就是智慧的体现。他们往往能抓住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容易把握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方式,在与孩子做朋友的同时,不会忘记基本的家教,比如对长辈、客人的无条件尊重与礼貌,不会忘记基本的规矩与规范。对于这类家长,可以放心地与孩子做朋友。只是,能把握好这个度的人,少之又少。

  中国多数的普通家长,是缺少这种沟通能力的,也容易忘记对孩子基本规矩的严格要求。这种情况下,与孩子做朋友这种想法,还是需要慎之又慎。在已经过于娇宠的基础上,容易更加娇纵了孩子,失了分寸、规矩,最后,受害的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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