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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

作者:   摄影:郁德贤   发布人:陈丽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12-08   点击量:17335   手机模式

演讲者:初一(26)班 朴真易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一(26)班的朴真易。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形容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你们可曾知道,鸟和鱼儿也不是绝对自由的,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可见,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保证了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如果没有法律,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也许会变得混乱不堪。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说起法律我们并不陌生,然而,真正对法律了如指掌的人又有多少呢?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普通法律制定和运行的依据,正是有宪法这一根本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单纯而又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不仅害人害已,更将遗憾终生!

前不久,初中生小张因为一件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而恼羞成怒。双方约架,小张将对方一顿拳打脚踢,最终导致同学左耳鼓膜穿孔,轻伤二级。小张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而被判刑。无独有偶,咸阳初二级学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另外,仅12周岁的杀人犯赵某,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时遭到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实际上就是因为一时的冲动以及法律意识淡薄而酿成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邓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我们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首先,应该把学习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其次,要充分认识现代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影响学习的行为;并且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取家长和老师们的教诲、批评,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多和善良、单纯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与此同时,我们要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以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最后,我想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再小的恶行也是错误的。成长的路上,让你我一起携手,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演讲者简介:

朴真易,初一(26)班 文娱部长。她活泼开朗,乐于助人,擅长唱歌、主持、朗诵、围棋等。曾在全国朗诵、声乐、主持等大赛中荣获金奖,特金奖。她还获得了2019年广东省“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广东省“最美南粤少年”、广东省“新时代好少年”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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