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挖掘和宣传我省青少年先进典型,发挥新时代青少年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省委、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党百年启新航,争当南粤好少年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6月
四、好少年类别
“最美南粤少年”分为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和自强好少年6个类别。
五、参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东学籍的中小学生(含中职、技工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3.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能积极参加团队组织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参评的中学生(含中职、技工),应为已注册志愿者,且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如是团员身份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应不少于20小时(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记录为准,网址:www.gdzyz.cn)。
(二)具体要求
1.美德好少年:理想信念坚强,坚定“四个自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宣传员”;品行良好,富有正义感,热心帮助同学和他人;有社会公德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扶危济困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等;生活朴实节俭,在思想品德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2.创新好少年:热爱创新,爱动脑筋,敢于迎接挑战,善于用科学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创造新成果;富有共享精神,愿意与同学分享科学知识、观点和创新成果,是班团队集体中的创新小能手,带领小伙伴们共同成长;具备一定科研创新能力,在各类科技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智慧好少年:勤奋好学、热爱集体、积极向上,善于为加强班团队集体建设“想办法”、为活跃班团队集体氛围“出主意”;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精益求精,富有“工匠”精神;博学好问,见多识广,富有求知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科和知识类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才艺好少年:积极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带领队员、团员和同学分享中华艺术魅力;在班团队集体活动中表现活跃,能够用艺术作品感染身边的小伙伴,引导班团队集体积极向上、热爱生活、崇尚正能量;自身多才多艺,在艺术表现形式上有较强的向上向善引导力。
5.活力好少年:热爱关心集体,阳光正派、富有朝气、是班团队集体的“热心人”和“领跑者”,在班团队集体中号召力、感染力和凝聚力较强;日常崇尚健康生活,积极参加各项团队活动;带领团员、队员和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强健体魄;疫情常态化下,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坚持锻炼身体。
6.自强好少年:善良诚实、认真踏实,有“不怕苦、不服输”的劲头,富有挑战精神,有责任担当;面对家庭或个人困难、挫折不自卑、不气馁,善于开动脑筋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有开拓精神和行动感染力,为促进班级团结和集体进步作出贡献。
六、活动安排
(一)组织发动(3月8日至3月20日)
要组织所属和属地中小学迅速将活动安排面向每1名中小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寻找活动,争做“最美南粤少年”。
(二)学生报名和学校推荐(3月21日至3月29日),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含中职、技工学校),均可通过“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官方网站(网址:https://hsn.12355.net/)或“广东中学共青团”、“广东红领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时应选择且只能选择一个“最美南粤少年”类别。
参加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将作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基本条件之一。
2.学校推荐。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线下或线上的基层评议推荐工作。身份为少先队员的候选人,由少先队中队召开评议会,民主推荐上报大队委,经大队委集中评审和学校少工委同意,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
身份为共青团员或已离队未入团学生的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报学校团委,经学校团委集中评审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直属学校团委择优报送至省直机关团工委,团组织关系隶属高校团委的附属中学团委择优报送至有关高校团委。
(三)市、县级评审(3月30日至4月30日)
市、县(市、区)级“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包括“下一级推荐人选”和“本级自荐人选”。“下一级推荐人选”由学校或下一级团委、学联和少工委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产生;本级团委、学联和少工委可按照不超过下一级推荐名额10%的比例,从“下一级推荐人选”名单之外的报名学生中直接确定“本级自荐人选”。
市、县(市、区)团委、学联和少工委成立本级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本级“最美南粤少年”获得者并按上级团委确定的候选人名额择优报送给上级团委。获得市级“最美南粤少年”的中小学生,一般不再颁授县(市、区)级“最美南粤少年”称号。
地市团委按照“最美南粤少年”6个类别,每个类别不多于3名的标准向团省委推荐省级“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省直机关团工委、有关高校团委、省直属中小学分别向团省委推荐3名省级“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拟推荐为省级“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的人员名单应由推荐单位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天。
(四)省级评审(5月1日至5月21日)
团省委召开省级评审会,对地市团委、学联、少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直有关高校团委,省直属中小学推荐的候选人,以及“自荐”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60名“最美南粤少年”获得者和60名“最美南粤少年”提名奖获得者。获得省级“最美南粤少年”的中小学生,一般不再颁授市级以下“最美南粤少年”称号。
(五)结果公布(6月1日前)
根据团省委通知,省市县三级统一公布本级第六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结果,并进行推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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