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文件,我局准备组织评审“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课题),由于省厅科研处的正式文件还未下发,为不耽误工作,现将预通知发给你们,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一、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申报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指定1个人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遴选、申报工作,择优推荐,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并严格按分配名额(见指标限额表)申报。
二、明确评审程序,及时提交材料。本次市内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评审”,《项目论证》活页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第二阶段“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采取匿名评审;第三阶段“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批”;第四阶段“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厅认定。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到市教育局教研室,电子版发送至:zjjky3331820@126.com。
三、把握项目类别,科学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重点项目可兼报一般项目,如果不同意转为一般课题申报,请在申报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以及湛江市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联系人:刘剑、顾淑琴,联系电话:3331820,3472966。
附件:
湛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