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林俊杰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以法律人,以规约己。
“人之初,性本善”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观点,“人之初,性本恶”是战国时期荀子的观点。从生物演化的角度来说,这应该是自然界写入人类DNA中的本性,由于人类发生了各式工业、农业革命,扩大了族群,并进一步提高了认知,最终演化出了文明,创造出了法律,给本性套上了枷锁。(以哆啦A梦和游乐场的小孩为例)
一、我们先来看看没有法律时曾出现过的一些历史事件。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开端,就是纺织业。 新型的机械化纺织工厂,迅速击碎了无数家庭小作坊,被圈地运动深深困扰的农民不得不进工厂工作。纺织厂的最大特点就是,不需要熟练的纺织能手,工人们只要学会操作自己负责的机器(或岗位)就行。一个毫无经验的人,也能迅速适应。为了压榨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开始大量使用童工。以比利时为例,1842年一家棉纺厂雇佣的童工(5—9岁)比例是1%,1879年,童工人数涨为9%。年龄更大一些的童工(10—14岁),在1859年就达到了34%的比例, 在欧洲的各大纺织厂,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1938年英格兰北部的哈卡斯煤矿发生矿难,因为暴风雨引发的大水涌入了巷道,造成了11个8到16岁的女孩死亡,15个6到12岁的男孩死亡。很快,英国出台了《1842年煤矿法》和《1844年工厂法》,相关的督察部门也成立了,此后禁止妇女和10岁以下的儿童在井下工作,在工厂里的童工(9—13岁)每天的工作时间也减少到9小时。 如果没有法律,资本家只会变本加厉地加重剥削工人。(以现在社会无社保的工作为例)
二、法律就一定是正义的化身吗?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揭露资产阶级法的本质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列宁指出: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例如,塔利班对阿富汗女性的29条禁令,都规定些什么?要求女性佩戴从头到脚覆盖的长面纱;禁止女性接受六年级以上的教育;禁止女性大笑;禁止女性穿颜色鲜艳的衣服;禁止使用化妆品(许多涂指甲的女性的手指被截肢)。所以法律有时候也不一定就代表正义。
三、法律规定刑法年龄是多少?罪行法律规定的刑法年龄是年满12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你可能不一定很清楚的法律知识。
(一)并不是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是违法行为。
(二)见死不救者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当女朋友和妈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应该先救你母亲。因为你的女朋友跟你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你的母亲在法律上具有监护人,被继承人等身份,你对你的母亲是有救助义务的,如果不救助你的母亲,可能会造成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
(三)寄快递可以随意选择快递公司,但是寄送公文一定要用EMS。
(四)微信、QQ等聊天记录,无论是否删除,都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五)砍掉一个人的小拇指属于轻伤,但是砍掉一个人的大拇指属于重伤。
(六)如果你决定嫁给军人,需要知道这样的事实:我国对于军婚是有格外的保护的,一般人的“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但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即使感情破裂了,军人一方不同意,也不可以离婚。
(七)在芬兰,没有阅读能力的人禁止结婚;在英国,自杀是一种很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五、校园案例剖析
(一)知识案情简介:2019年9月29日,小学三年级的小海和小洋两人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擅自离开体育课指定场地活动,在场外区域活动期间,小洋不慎将小海绊倒,造成小海左门牙折断约1/2,右上门牙折断少许及1/5处有横裂痕。事后,在双方家长的陪同下,小海到开平某口腔诊所进行医治,完成初步牙齿外观修复。但因原门牙的切割食物功能受损,给小海的日常进食带来极大的不便,两颗门牙还需进行多次后续治疗及修复,经医生诊断,小海年满18周岁后需进行全瓷牙冠修复且至少要做三次,治疗总费用达数万元,医疗费用给小海一家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此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海将学校、小洋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海在上体育课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在学校管理的时间和场地范围之内存在安全隐患,老师对小海擅自离开上课场地这一行为也疏于教育和管理,课堂纪律较差,未尽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和管理未成年学生的义务,故学校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酌定学校应承担责任比例为60%;小洋和小海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上课场地,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分别承担20%的责任。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不论是体育课或者是其他任何课程,都不要擅自离开自己管理的区域,不要提前下课,或者随意让学生离开教室。
(二)广西16岁男生将同学扔下4楼案
事件介绍:2019年9月16日,广西都安县某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被同学扔下楼事件。2020年6月17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名起诉,建议量刑5-10年,该案当庭未判决。
案情回顾:19年9月16日8时40分许,黄某轩在卫生间内小便,韦某及同学等7人在卫生间抽烟。黄某轩以为其中一人偷看其小便,双方发生争吵并打起来。后又跟韦某等人发生语言冲突。双方又相约到四楼卫生间继续打架,韦某等6人与黄某轩到达四楼卫生间内,韦某先用一把扫把殴打黄某轩,另5人也参与用拳脚殴打黄某轩。双方停手后,黄某轩看见走在前面的韦某,想起刚才被殴打非常气愤,便走上去在韦某的后背抓住韦某将其举起来往栏杆外面扔下一楼。案发后,网上有关于韦某在学校时就经常欺负同学的说法,甚至称韦某有校园霸凌行为,经常欺负别的同学,肇事者黄某轩也是被欺凌者之一。
最近,校园里陆续发生了一些破坏公共财物的事件,厕所的门板被人反复破坏,宿舍阳台的排水管被踩断。我们必须承认,暴力倾向是有遗传因素的,尤其在青少年时期会更不容易控制。首先,我们要认识情绪冲动。不仅仅是吵架时冲突和口不择言,平常生活中的否定、嘲讽,说教,日积月累,都忘记了有多久没有好好的沟通让互相彼此有了隔阂,从而有了恶语伤人,产生了冲动暴力倾向。往往人们伤害的都是我们最亲密的人。其次,我们要学会管理情绪。情绪管理不是说要你去压制,是去聊天时要察觉情绪,观察对方真实话语意思,调整情绪表达方式。
结语:法律和校规目的只是为了规范我们的行为,高速公路上只要没有监控探头,永远都有超速的车辆。而我希望的培才的学子们是发自内心的友善,穿衣应得体(不要把穿拖鞋、少系几个纽扣的low到爆的搭配当做是时尚),不要随意乱扔纸巾、饮料瓶,不要恶意破坏公物,食堂打饭时不要插队(看到的同学应当及时劝阻),我们保洁部和维修部的叔叔阿姨们也是别人家孩子的父母,将心比心,我们即便不能去分担他们的工作,但也不应该增加他们额外的负担。多点宽容和善意,多讲文明用语,不讲脏话,我们的校园才会鸟语花香,和谐温暖。以法律人,以规约己,你我共勉!
个人简介:
林俊杰,高中数学高级教师,湛江市教育局兼职教研员,广东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湛江市骨干教师,现任学校体卫艺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