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初二(16)班 殷凤金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16)班的殷凤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发表国旗下讲话!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以法律人 以规约己”。
唐代史学家吴兢曾说:“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提高人的法制观念。
何为“以法律人“?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暖的照在心头,当黄昏的最后一丝晚霞与我道别,便又匆匆离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一位中学生的故事让我震惊,引我深思。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听了这个故事,大家一定会理智的认为,是他心中无法律意识,一步错步步错,而自酿苦果。那么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呢?
一、懂法——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守法——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三、护法——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法律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底线,而规则是人们严于律己的手段!
谈及“以规约己”,我不得不想起郑校在《成长是生命最美的姿态》中对于校规之一——“学生不能在校内使用手机”的看法。他说,“为了还学生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们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过去我们发现,部分得到父母的默许带手机回校的学生,手机并非仅仅用于和家长联系。玩游戏,和陌生人闲聊,刷抖音……是学生使用手机做的最多的事情。由此产生的学习专注力低下、睡眠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成长和学业,干扰了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过去,带手机回校的行为仍然存在。为此,学校不得不出台了“进校搜包”的政策加以防治。少部分同学带手机回校的行为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对校规的熟视无睹,也是对自身前途的不负责任!因此,若要“以规约己”,必先知规、敬规、守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校园之规,保证一所学校沿着正确的航线前进,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需要依靠规范的制约。《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端正自己的日常行为,那些规章制度只能是一段文字,而起实际作用的还得是我们意识的控制!
所谓“以法律人 以规约己”,就是说在社会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鼓励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事情必须去做。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我们要发自内心地敬畏规则,将规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将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将自己置于和煦的阳光下,沐浴着惬意的暖风,努力争做以法律人 以规约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阳光中学生吧!
我的发言完毕,感谢大家的聆听!
演讲者简介:
殷凤金,2020级16班语文科代表,她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年级总分一等奖、总分二等奖,曾授予年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她兴趣广泛,曾获“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一等奖”、“语文报杯”银奖、“冰心文学征文比赛”全国一等奖,她的座右铭是:努力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大器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