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左凤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阳光校园,反对暴力。
上周一,有一则新闻让我感到很痛心。一名初中男生在教室内被三名同学殴打头部,导致脑血管破裂,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根据通报,3名伤人者均为未成年人,一名学生14岁,另外2名学生13岁,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刑法修正案》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最低年龄已经由以前的14周岁下调到了12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听到这个新闻,相信同学们也和我一样痛心。有部分同学可能会觉得这种偶然的肢体暴力离自己很遥远,因为我们生活在安全的培才校园中。但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些很容易被我们忽视的“校园软暴力”。
有一次,朋友和我讲了她中学时的故事。她是易胖体质,以前喜欢吃热量高的零食,因此体重逐渐上升。她和同桌是好朋友,但因为在一次英语考试的时候,她没有允许同桌抄答案,同桌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四处说她的坏话,甚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嘲笑她的体重,给她取了“肥胖妹”的外号,其他同学也跟着起哄,一些外班不认识的同学也会这样叫她,这件事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当时她并不知道,同学们给她起侮辱性绰号就是一种“校园软暴力”。其实,恶意排斥、孤立、网络造谣和诽谤等对他人进行语言上的诋毁、精神上的伤害,都是校园软暴力,这些软暴力不仅会对他人造成身心伤害,还会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
朋友和我说,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她能勇敢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或者有同学能及时制止这种行为,或许这将不会成为她年少时期永远的伤痛,听到这里,我很心疼她,我多希望当时我能在她身边,给予她帮助和支持。
亲爱的同学们,未成年并不是校园暴力的“免死金牌”。当我们踏入校园、踏入社会,遭遇暴力行为时,我们要敢于说“不”,并积极向父母、老师或权威部门寻求帮助。同时,我们也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既不做“被施暴者”,也不做“施暴者”,当看到他人遭遇暴力时,我们应主动伸出援手,及时制止并报告老师,不做冷眼旁观者。
愿白色的象牙塔内依旧灿烂,愿所有的青春都能被温柔以待!谢谢!
演讲者简介:
左凤娇老师,中学生物教师,曾获我校第十三、十四届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一等奖;所执教的课例被评为基础教育省级精品课、部级精品课;曾获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月度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她的教育理念是:每个孩子都是一棵树,这是森林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