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在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国家资助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
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每学期625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每学期250元);
初中生每生每学年750元(每学期375元)。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赤坎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一至两周内(3月8日前)由家长(监护人)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交申请和有效佐证资料,则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湛江市寸金培才 学校
2024年2月26日
备注:1.学生须提交材料包括:(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自行打印或到德馨楼教务副主任室1213室领取),(2)户口本首页加家长以及首页加学生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3)以学生名字开户的南粤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提供银行卡本月的存取信息),(4)相关的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咨询电话0759-3151909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回执单
尊敬的学校领导 :
我已认真阅读了贵校寄发的一封信,已知晓义务教育学校的资助政策,如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我们会积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教育孩子学会感恩,好好学习,报效国家!感谢贵校对我孩子的关心。
我决定:□申请资助、□放弃资助。
学生签名: 就 读 班 级 :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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