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29 点击量:14097
手机模式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13〕17号)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粤工办〔2013〕22号)的精神,结合湛江市总工会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职工征文和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演讲比赛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引导广大职工理解和把握“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激励广大职工进一步立足岗位,奋发有为,用劳动创造托起中国梦,激励广大职工努力做中国道路的实践者、弘扬中国精神的承载者、凝聚中国力量的主力军。
二、 征文、演讲比赛参加对象:校本部教职工、分校教职工。
三、 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8日至6月18日。
四、 相关要求
1、各年级、处室要广泛发动教职工参加征文比赛。征文格式:标题(宋体,小二);单位、姓名(楷体,小三);正文(仿宋,小三),单倍行距。要求征文统一以电子版报送到电子邮箱krr506@126.com,征文截稿时间为6月4日。学校工会择优推荐上送市总工会参评。(各分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2、各年级至少要推荐2名人选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梦·劳动美”演讲比赛。处室参赛选手直接到学校工会报名,由校工会根据演讲稿内容确定参赛人数。请各年级将参加演讲比赛选手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演讲题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在演讲稿后,于6月14日前将演讲稿报送到校工会演讲时间暂定于6月18日下午政治学习时间。校工会将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市总工会比赛人选。(各分校按后附名额报送)
3、奖项设置:征文和演讲比赛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数额待定)。
4、各年级、处室要把征文、演讲两项比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的具体行动,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扎实推进,让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地开展下去。
联系人:刘强忠、孔蓉蓉 联系电话:3160145 3160290
湛江第一中学工会
2013年5月28日
附:分校演讲比赛推荐人数:
1、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4人
2、 湛江一中金沙湾学校:1人
3、 湛江一中锦绣华景学校:1人
报名表
参赛单位(年级、处室) | 选手姓名 | 选手性别 | 演讲稿题目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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