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本规定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0   点击量:14904   手机模式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本规定
   根据2013年中学一级、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文件中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办公室特作如下总结,希望老师们了解以下规定:
一、老师们申报职称首先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证”,用于登记所学过的所有继续教育课时。2013年起培训过的课程也会由培训机构自行登记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2012年及以前的需自己登记在该系统。
二、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完成平均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各类在职培训任务。
1、申报中级职称的老师:评上初级后,申报中级职称,则需从拿到初级证书的下一年起,每年参加一门公需课和一门专业课学习;没有取得初级职称的,从参加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起算,如2008年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参加2008年起开设的所有公共必修课培训。
2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评上中级后,申报高级职称,则需从拿到中级证书的下一年起,每年参加一门公需课和一门专业课学习。
 
三、申报中级职称的老师在申报前需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四门课程,通过时间不需按年度;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在申报前需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五门课程,其中评中级之前学的四门也可以计算在内。
 
四、公需课、专业课及计算机培训报名:公需课一般在人社局712报名,一般安排在周末学习,学习地点在湛江师范学院或七中;专业课一般分为远程非学历培训、职称培训、新教师培训(不指校内的)、班主任培训(不指校内的)、骨干教师培训等等课程,每年报其中一门培训就行,一般在学校办公室报名,学习形式为网络或现场;计算机报名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4、6、7、10、11等月,计算机必须先在网上报名成功,交费成功,然后到计算机培训中心(人才中心三楼)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一中培才学校办公室
2014410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