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07 点击量: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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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
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集中展示我省中小学校美术摄影教育教学与实践的丰硕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比赛活动,加强我省中小学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学习、传承与发扬,改进美育教学,努力提高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通过摄影作品的征集和展览,引导师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校美术教育教学与实践,提升我省中小学师生摄影创作水平,总结和交流中小学开展摄影教育教学活动的经验,促进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镜头中的中国梦
内容:参赛摄影作品,题材、形式、技法不限,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时代特征。描绘新时代祖国和家乡建设的巨大变化,讴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伟大成就。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全省中小学校在职在籍教师和学生;青少年宫及校外艺术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
(二)分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含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学生组、青少年宫学生组4个组别。
四、作品报送及要求
(一)参赛摄影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作品(照片)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5日。
(二)报送要求:参赛作品须由各市教育局加盖公章统一列表报送(附件2)。各市选送作品照片规格为10寸/8R,组照4—6张,背后标明序号并按顺序用透明胶连接,按时邮寄(或送达)至组委会展览办公室。照片背面统一用双面胶贴上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信息表(附件3)。为便于评选,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及学校相关信息。
(三)报送数量:各地市报送参赛作品(照片)数量不超过120件,并分组别填写好报名表(其中教师组30件、中学学生组40件、小学学生组40件、青少年宫学生组10件。同一学校报送作品同组不超过5件,青少年宫学生组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学校组别报送)。
(四)报送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英才路38号塘厦第二小学;邮编:523729,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展览办公室。联系人: 姚翰求, 电话:18903039377。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复评:组委会对报送作品匿名初评后,通知各市入围作品原作寄(送)参加复评。参加复评作品自行冲晒成20英寸(约41×51cm),然后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展出。
(二)展览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城市展示馆。
(三)开展时间:2014年11月21日。
(四)权利:主办和承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出版发行及收藏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六、奖项设置
(一)从报送参加初评的作品中评选出50件/市参加复评,再从复评作品中评选出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各100件,青少年宫学生组50件作品参加展览;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分别评定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青少年宫学生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青少年宫学生组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获奖作者及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三)出版《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摄影作品比赛优秀作品集》。
七、组织机构设置:见附件。
附件1
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师生
摄影作品比赛组织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广东教育学会美术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少儿艺术委员会
东莞市塘厦镇教育局
东莞市塘厦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委员会
主 任:郑庆顺(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 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主任:许舒翔(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陈启明(东莞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兆鹏(东莞市塘厦镇党委副书记)
莫宝光(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张紫露(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委 员:杨 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侯 令(教育部艺教委委员、特级教师)
周凤甫(省教研院教研室体艺科副主任、美术教研员)
詹逸然(东莞市教育局美术教研员)
罗金玉(塘厦镇关工委主任)
黄耀群(塘厦镇教育局局长)
张洁英(塘厦镇教育局教研室主任、艺术教研员)
艺术顾问:尹少淳(教育部美术课程标准组组长、博士生导师)
秘 书 长:周凤甫(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体艺科副主任、美术教研员)
副秘书长:毛瑞莲(省学体艺联艺术教育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姚翰求 (塘厦镇文联副秘书长、摄影家协会会长)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协调比赛活动的各项工作。联系人:杨健,电话:020-37628026;周凤甫(省教研院),020-83339737。作品展览办公室(东莞市塘厦镇),联系人: 姚翰求, 电话:18903039377。
展览办公室主任:黄耀群
副主任:黄礼康 杨国华
成 员:陈康生 张洁英 胡茂斌 姚翰求
附件2、附件3下载
通知原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