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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

作者:   摄影: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29   点击量:14515   手机模式

 

 
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三区社会事务局,农垦教育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做好推荐遴选工作。为确保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择优遴选,限额推荐。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分配的名额,统筹管理人选推荐,注意小学(幼儿园)与中学兼顾、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兼顾、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兼顾。在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的推荐中,幼儿园园长应占1/3左右。在任中小学正职校长,不作为名教师的培养对象推荐。
 二、增强紧迫感,及时完成审核推荐任务。省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515日,同时,我市推荐申报材料须在27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广泛宣传,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和遴选,择优推荐出具有代表性的培养对象。请各单位于23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数据上报市教育局,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初选,确定上报省的推荐人选。(联系人:何峰,李丽斯,电子邮箱:rsk3336260@163.com,联系电话:33362603330997)。
三、请各单位将《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省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各申报人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9份)交人事科。通知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公共邮箱rsk3336260@126.comQQ群中下载。
 
附件:1、湛江市推荐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2015226
 
 
 
附件1
 
湛江市推荐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合计
名教师
名校长
备注
30
15
 
赤坎区
1
1
 
霞山区
2
1
 
坡头区
1
1
 
麻章区
1
1
 
开发区
1
1
 
南三岛滨海
旅游示范区
1
1
 
徐闻县
3
1
 
雷州市
4
1
 
遂溪县
3
1
 
廉江市
4
1
 
吴川市
3
1
 
市直中小学校
4
2
名教师名额分配:一中、二中、附中、市实、海中、海小、爱周、特殊学校、培才、港城、附中东方各1名。名校长分配:市直学校各1
市直幼儿园
1
1
名教师、名园长名额分配:机关幼儿园、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各均1名。
农垦系统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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