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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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0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申报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指定1个人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遴选、申报工作,择优推荐,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并严格按分配名额(见指标限额表)申报。

二、明确评审程序,及时提交材料。本次市内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评审”,《项目论证》活页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第二阶段“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采取匿名评审;第三阶段“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批”;第四阶段“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厅认定。请各单位于2020116日前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到市教育局教研室,电子版发送至:zjjky3331820@126.com

三、把握项目类别,科学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省限额我市上报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45项。重点项目可兼报一般项目。

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的附件不随文下发,请登录“湛江市教育局网(http://www.zhjedu.cn/)”下载。

联系人:刘剑、李智明,联系电话:33318203207798

 

附件:1.2020年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指

标限额分配表

2.2020年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

报汇总表

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

 

 

湛江市教育局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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