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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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17
发扬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记烈士纪念日及培养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座谈会
2014年9月30号,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街道办关工委、团关工委联合举办了一场关于学习烈士英雄事迹,培养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座谈会。我校团委陈丽萍老师带领着高二(1)班丁铭宣同学、高二(13)班林科宏同学和我作为我校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其中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今后每年9月30日,国家将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座谈会举办当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第一个烈士纪念日。
座谈会的第一项议程,是由赤坎区关工委代表带领大家学习黄学增、彭湃、叶挺、刘胡兰和董存瑞等烈士的英雄事迹。在学习的过程中,所有人在内心上都对烈士们燃起了崇高的敬意,大家频频鼓掌,不少老同志的眼中闪烁着泪花。而在接下来的座谈发言中,来自不同学校的志愿者和义工代表纷纷从自身角度出发,结合志愿者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谈到了对烈士精神的理解及青少年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新时代学生的排头兵,我们更深刻认识到我们应该铭记历史,发扬烈士精神、民族精神,珍惜现在,共创未来,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尽一份力!
薪火传递
学生代表认真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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