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29
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
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三区社会事务局,农垦教育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做好推荐遴选工作。为确保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择优遴选,限额推荐。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分配的名额,统筹管理人选推荐,注意兼顾人选所属学校的层次、类别和地域分布,总体把控年龄、学科、学段间的协调,注重推荐紧缺学科优秀教师和近期表现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和校长,适当向农村学校、分教点、薄弱学校倾斜,严控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80%。二是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的遴选条件多、要求高,各单位务必按照省规定的遴选范围和条件,逐项核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对比申报材料之间的差异和优劣,彻底摒弃人情观念,优中选优,遴选出最优条件人选。
二、增强紧迫感,及时完成审核推荐任务。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5日至15日,同时,我市推荐申报材料须在2月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广泛宣传,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和遴选,择优推荐出具有代表性的培养对象。请各单位于2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数据上报市教育局,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初选,确定上报省的推荐人选。(联系人:何峰,李丽斯,电子邮箱:rsk3336260@163.com,联系电话:3336260、3330997)。
三、根据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4日前收齐第一、二批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协议书后送我局,以便集中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请各单位将《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候选人情况简表》(省通知附件4,纸质版,一份)及各申报人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9份)交人事科。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公共邮箱rsk3336260@126.com或QQ群中下载。
附件: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
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
第二批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合计 | 省级骨干 教师 | 省级骨干校长 | 备注 |
83 | 15 | | |
赤坎区 | 2 | 1 | |
霞山区 | 3 | 1 | |
坡头区 | 2 | 1 | |
麻章区 | 2 | 1 | |
开发区 | 2 | 1 | |
南三岛滨海 旅游示范区 | 1 | 1 | |
徐闻县 | 6 | 1 | |
雷州市 | 17 | 1 | |
遂溪县 | 9 | 1 | |
廉江市 | 15 | 1 | |
吴川市 | 10 | 1 | |
市直中小学校 | 13 | 2 | 骨干教师名额分配:一中、二中各推荐2名,附中、市实、海中、海小、爱周、特殊学校、培才、港城、附中东方各1名。骨干校长分配:市直学校各1名 |
市直幼儿园 | 3 | 1 | 骨干教师、骨干园长名额分配:机关幼儿园、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各均1名。 |
农垦系统 | 1 | 1 | |
技术支持: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信息装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