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全国中青年教师(基教)论文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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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9

 

 

 

第11届全国中青年教师(基教)论文大赛
 
活 动 方 案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基础教育研究会
举办地点:北京
指定网站: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521日开始
截稿时间:2015420日截止(以稿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评审时间:2015320——2015520
结果公布:201561日评选结果在主办单位网站公布,同时接受参赛者电话查询,所有获奖证书均在此日自京挂号寄出。
成果交流:成果交流大会时间、地点、会期另函通知。
三、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公开进行。各学前、小学、中学、中师(职)阶段的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
四、征集范围和要求
文:凡与基础教育、教学相关的论述文字均可参赛。要求文章能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有鲜明的学科特色,有一定的创新性、时效性;要结合与反映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避免空谈和一般性的经验总结。
案: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案。各学科的教学设计、学案、课堂教学文字实录、案例等均归为此类。
优质课:教师课堂教学的实况录像。要求以DVD光盘为载体上报,课长为40分钟左右。另附该课的教案一份(纸质附件)。
件:教师自制的各学科教学课件,以光盘为载体。另附课件使用说明一份(纸质附件),内容包括课件的制作工具、运行环境和课件的内容、特点介绍。
论文、教案使用A4复印纸单面打印(手写稿须工整清晰)字数控制在1000—5000内,字体、字号、格式不限,从侧面装订,一式一份,并在文前空出一页纸作为作品的封面,封面正上方写明作品题目,正下方依次注明作者姓名、学科、职务、职称、单位、手机、地址、邮编等个人信息;优质课、课件须在光盘背面或纸质附件上注明作者个人信息。
五、参赛方式
集体参赛:教师以单位名义组织20件(篇)以上作品参加的视为集体参赛。集体参赛须填写集体参赛报名表(附后)。
个人参赛:以个人名义上报一件或多件作品的视为个人参赛。
以集体方式参评的,学校科研处可选择(也可不选择)对所报作品进行初评。学校初评结果应统一标注在作品封面右上角,作为主办单位评审时的参考。
六、奖项设置
作品奖:作品奖是发给参赛作者的奖项。本届大赛获奖率为100%。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项,获奖比例分别按来稿总量的10%20%30%40%设立。由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证书为全国统一编号,网上可查来源)。
组织奖:组织奖是发给集体参赛组织者个人的奖项。所有集体参赛的组织者均可获得该奖项。由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集体奖:集体奖是为以集体方式参赛的学校而设立的奖项。根据参加学校报送作品的数量、质量和学校实际办学状况,由主办单位评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铜牌。
七、出版或发表事宜
本届活动获奖的文字作品,将择优公开发表。发表后,主办单位向作者开具发表证明和赠送样书。
八、成果交流
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果出来后,会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部分获奖代表来京参加成果交流大会,大赛评委会负责人将在会上总结和分析大赛的评审过程,评委还将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现场点评。(相关事宜,另函通知)
九、参赛费用
论文、教案和课件每件参赛费50,优质课每件参赛费100元。该费用用于与活动相关的组织、宣传、评审、证书工本、邮资、通联(每稿必复)、成果交流等开支。除参赛费外,主办单位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活动承办单位可为上述费用开具发票。
十、注意事项
1.作品署名人数不限,但每件作品只颁发一本证书原件。
2.为避免重复工作,前十届活动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参加本届活动。
3.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行备份。
4.同一单位有多人参加时,建议将稿件和参赛费汇总寄、汇。
十一、参赛方法及联络
参赛稿件可通过邮寄、网上投稿系统发送或者发电子邮件(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切勿重复报送)的方式报送至主办单位,然后将参赛费从邮局以普通地址汇款的方式,或者使用网上投稿系统中的在线支付方式交纳至主办单位即可。主办单位收到稿件和参赛费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作者。
寄稿和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8号楼1601
邮政编码:100012
收稿和收款人:中国基础教育研究会(对公款项,勿寄个人,勿在信封内夹寄现金)
网上投稿:登陆 点击投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电子邮箱:
注:优质课和课件因为内容过大,暂不支持网站和邮箱投稿,须作者刻盘邮寄。
电话:010—5287 9713 5287 9727
传真:010—5287 9727
联系人: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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