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处室、年级:
为落实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学生辍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
(一)组长:郑建忠副校长
(二)组员:陈茂林、刘正业、、赵燕连、黄振远、洪小湖、郑斌
岑仁强、肖海涛
(三)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陈晓君
2、办公室副主任:陈燕
3、办公室人员:莫兴辉、陈培上、陈为庆、卓红涛、邵红梅
二、摸清情况,抓好防流感控辍工作
各班各年级要摸清违纪学生、后进生、学困生、留守学生等有关情况,要特别关爱此类学生,切实采措施做好他们的思想、生活上的工作。如主题班会,个别谈心,与家长沟通,同学互助等,做仔细深入的思想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一级组一班主任一科任教师”防辍责任制,各负其责,切实防止在校学生辍学流失。
三、做好后进生的心理辅导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如一对一交流、开讲座、咨询活动、学校宣传栏、出版报纸刊物等,尤其是后进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惑和障碍。注意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危机问题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
四、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拟聘请湛江市全蓉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每学期定期为全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同时,根据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各班主题班会、墙报、学校宣传栏,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搞好学校校园环境整治,创设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预防减少学生违法犯罪。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组、班主任:
根据湛江市教育局【2009】23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将2010年3月28日—2010年4月3日(第五周)定为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周一升旗仪式上宣读湛江市教育局【2009】235号文件(上学期已印发给各级组和班主任);
二、周一各班针对学校内存在的各种违纪现象及学生的不良行为,召开以“增强法制意识,争做文明学生”为题的主题班会;
三、周二下午团队活动时间聘请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法制科李伟冰主任来我校作“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远离犯罪”法制教育报告,各年级认真组织好学生。
四、各班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以案例、校内发生的事例为内容 (各年级组织评比);
五、德育处在东、西两个校门及校道挂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栏张贴法制教育知识、图片;
六、各部门、各年级组以及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使我校法制教育工作卓有成效,实现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德育管理目标。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德育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德育处陈茂林主任宣读法制教育文件
学生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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